会议认为,实现“十一五”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,是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,对于调整经济结构、转变增长方式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、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,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会议指出,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,一些高耗能、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,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、责任不明确、措施不配套、政策不完善、投入不落实、协调不得力等问题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把这项工作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,作为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,切实抓紧抓好,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能减排的基础之上。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,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,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,切实增强责任感。要强化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,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,落实目标责任。要采取果断措施,动员全社会的力量,迎难而上,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,通过不懈的努力,力争实现节能减排进度与“十一五”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,为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。
会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,决定成立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,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,曾培炎副总理任副组长。国务院将于近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