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日前发布的《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》提出,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%以上,到2015年,总产值达到4.5万亿元,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。
意见指出,解决节能环保问题,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,对拉动投资和消费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,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,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“可以说,环保产业的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。”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表示,环保产业成长性强,就业机会多,市场机会大,是世界主要经济体新一轮产业发展的重点。
环保部污染防治司汪涛处长介绍,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累计产值超过7万亿元,增加值约2万亿元,接近全社会环保投入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节能环保产业累计产值预计超过10万亿元,增加值将超过环保投入。
意见提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在节能环保产业上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,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,加快实施节能、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用改革的办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。
在拓展投融资渠道方面,意见提出,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。探索将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(质)押担保物范围。支持绿色信贷和金融创新,建立绿色银行评级制度。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、资质好、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担保力度。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。选择资质条件较好的节能环保企业,开展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试点。稳步发展碳汇交易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。